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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中国画、了解中国文化六日之旅(报价不含往返大交通)

产品编号:CP-00300(北京大潮研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)

此产品仅供团体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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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学生团队参考价: 4280/学生, 成人价:¥0

  • 研学课程教案:《中国传统文化》

  • 研学课程学习单:

  • 学       科:美术、历史、思想品德

  • 活动天数:6 天

  • 适合人数:40-200

  • 出游日期:

  • 了解国画起源,欣赏传世佳作;
  • 学习国画技艺,描绘自己的丹青;
  • 游览古都北京,体验皇家文化;
  • 行程安排
  • 服务标准
  • 报价说明
  • 友情提示
  • 报名须知
  • 备注

行程安排

第1天

*抵达北京,沿途欣赏北京市容;乘车前往参观中国美术馆(参观时间约90分钟),了解中国绘画的艺术成就,欣赏中国名画;
*晚餐后,入住酒店休息。

交通:汽车

用餐:晚

住宿:北京

第2天

*早餐后,学习中国画中花鸟画的画法(2课时);
*中餐后,参观中国科学技术馆(参观时间约60分钟),参观奥林匹克公园(参观时间约60分钟):外观鸟巢、水立方、国家体育馆、多功能转播塔,回味北京奥运风采;
*晚餐后,返回酒店休息。

交通:汽车

用餐:早/中/晚

住宿:北京

第3天

*早餐后,学习中国画中山水画的画法(2课时);
*中餐后,参观我国目前展出作品最多、艺术门类最丰富的个人艺术馆——韩美林艺术馆(参观时间约120分钟);
*晚餐后,返回酒店休息。

交通:汽车

用餐:早/中/晚

住宿:北京

第4天

*早餐后,学习中国画中人物画的画法(2课时);
*中餐后,游览居庸关长城(游览时间约120分钟),登长城、做好汉:
*晚餐后,观世贸天阶夜景,欣赏亚洲首座、第二大规模的电子梦幻天幕(游览时间约60分钟);秀水市场自由购物(游览时间约90分钟);后返回酒店休息。

交通:汽车

用餐:早/中/晚

住宿:北京

第5天

*早餐后,游览天安门广场(游览时间约60分钟),观人民大会堂、人民英雄纪念碑外景;参观国家博物馆(参观时间约60分钟);游览世界上最大的皇家宫殿——故宫博物院(游览时间约120分钟);
*中餐后,乘人力三轮车游老北京胡同(游览时间约20分钟),参观四合院(参观时间约20分钟),感悟地道北京人的生活;什刹海写生(时间约120分钟),用自己的画笔描绘出什刹海的色彩;
*晚餐后,返回酒店休息。

交通:汽车

用餐:早/中/晚

住宿:北京

第6天

*早餐后,参观北京新地标798艺术园区(参观时间约120分钟),感受中西方艺术的融合之美;
*中餐后,乘车至机场,结束愉快的北京之旅。

交通:汽车

用餐:早/中

住宿:—

服务标准

1、交通:汽车: 大型空调旅游车;
2、用餐:全程5早10正,酒店内含早餐(国家正规旅游就餐接待单位,围桌正餐,十人一桌、八菜一汤,四荤四素,主食米饭不限量);
3、特色餐:饺子宴、北京烤鸭(非全聚德)、老北京炸酱面、铜锅涮羊肉;
4、景区:景点首道大门票(含课时费);
5、导游:1位中文普通话导游陪同;
6、住宿:北京四星级酒店(无挂牌)或同级别酒店标准双人间;
7、保险: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为客人购买。

报价说明

1、活动报价人数以40人准,不足40人,补齐车差、餐差、住宿费、其他费用;
2、此价格不含往返大交通费用;
3、免费赠送:北京精美特色纪念品,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;
4、陪同政策:全陪需持有国家正规导游证,免除地接综费(住宿费用除外),全陪无国家正规导游证,免除地接综费(住宿费用、景点门票除外);
5、客人需携有效证件执行优惠价格;
6、以北京景区最终认可价格为准,证件无效或景区门票政策性价格调整客人需补齐差价;
7、客人需带好本人有效证件,若出现单房差需要客人补齐差价;
8、如客人自愿放弃景点游览、用餐等费用不予退还;
9、此报价为中文导游服务,如需英文、粤语等其他语种导游服务,报价另议;

友情提示

1、如遇国家或景区政策性调整景点关闭,乙方保留对以上行程先后次序进行调整的权利;
2、交流内容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;
3、因接团或送团时间改变,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,乙方保留对以上行程先后次序进行调整的权利;
4、如有特别要求请务必在落实协议前说明,乙方不接受签协议后,提出协议以外的接团条件;
5、未尽事宜按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组团合同模板内容执行;
6、以上行程的安排时间仅供参考,乙方会根据情况合理而可能的,安排客人游览的时间;
7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:天气变化、火车延误、北京外事或政治活动等)造成的行程延误或不能游览,乙方将退还直接相关的门票费用,但其它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,乙方不承担其它相关责任;
8、甲方变更行程或取消合同,应当提前7日(不含)书面通知乙方,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;
9、甲方变更行程或取消合同,未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的,应当按照团款总额的30%支付违约金,并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;
10、乙方变更行程或取消合同,应当提前7日(不含)书面通知甲方,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;
11、乙方变更行程或取消合同,未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的,应当按照团款用总额的30%支付违约金,并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;
12、如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项目、团款分项及团款结算单价发生变更,余款以双方确认的《接团结算表》为准。

报名须知

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