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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接名校,座谈交流;
参观重点学校,分享经验;
参观首博,回顾历史,展望未来;
- 行程安排
- 服务标准
- 报价说明
- 友情提示
- 报名须知
- 备注
行程安排
第1天
*北京站接团 | |
*抵达后,赴北京教育学院参观,与学院专家交流座谈教育地域差异化,创办卓越教师工作室心得; | |
*晚餐后,入住酒店休息。 |
交通:火车/汽车
用餐:晚
住宿:北京
第2天
*早餐后,前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,与(德)美育科负责人交流座谈关于学校开展德育教育活动的经验; | |
*午餐后,参观北京重点(中)小学校,交流教育心得和经验分享; | |
*晚餐后,返回酒店休息; |
交通:汽车
用餐:早/中/晚
住宿:北京
第3天
*早餐后,参观北京重点(中)小学校,交流教育心得和经验分享(全天活动); | |
*晚餐后,返回酒店休息; |
交通:汽车
用餐:早/中/晚
住宿:北京
第4天
*早餐后,参观【国家博物馆】,认知中国古代文化,了解中华民族复兴之路。 | |
*午餐后,乘火车返回温馨的家,结束愉快的北京名校考察交流四日之旅! |
交通:火车/汽车
用餐:早/中
住宿:_
服务标准
1、交通:汽车: 大型空调旅游车; | |
2、用餐:全程3早6正,酒店内含早餐;(国家正规旅游就餐接待单位,围桌正餐,十人一桌、八菜一汤,四荤四素,主食米饭不限量。); | |
3、景区:考察交流费用; | |
4、导游:1位中文普通话导游陪同; | |
5、住宿:北京四星级酒店(无挂牌)或同级别酒店标准双人间; | |
6、保险: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为客人购买。 |
报价说明
1、活动报价人数以40人准,不足40人,补齐车差、餐差、住宿费、其他费用; | |
2、此价格不含往返大交通费用; | |
3、此报价为中文导游服务,如需英文、粤语等其他语种导游服务,报价另议; | |
4、免费赠送:北京精美特色纪念品,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; | |
5、陪同政策:全陪需持有国家正规导游证,免除地接综费(住宿费用除外),全陪无国家正规导游证,免除地接综费(住宿费用、景点门票除外); | |
6、客人需携有效证件执行优惠价格; | |
7、以北京景区最终认可价格为准,证件无效或景区门票政策性价格调整客人需补齐差价; | |
8、客人需带好本人有效证件,若出现单房差需要客人补齐差价; | |
9、如客人自愿放弃景点游览、用餐等费用不予退还;学生需要持学生证才能按学生报价。 |
友情提示
1、如遇国家或景区政策性调整景点关闭,乙方保留对以上行程先后次序进行调整的权利; | |
2、交流内容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; | |
3、因接团或送团时间改变,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,乙方保留对以上行程先后次序进行调整的权利; | |
4、如有特别要求请务必在落实协议前说明,乙方不接受签协议后,提出协议以外的接团条件; | |
5、未尽事宜按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组团合同模板内容执行; | |
6、以上行程的安排时间仅供参考,乙方会根据情况合理而可能的,安排客人游览的时间; | |
7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:天气变化、火车延误、北京外事或政治活动等)造成的行程延误或不能游览,乙方将退还直接相关的门票费用,但其它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,乙方不承担其它相关责任; | |
8、甲方变更行程或取消合同,应当提前7日(不含)书面通知乙方,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; | |
9、甲方变更行程或取消合同,未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的,应当按照团款总额的30%支付违约金,并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; | |
10、乙方变更行程或取消合同,应当提前7日(不含)书面通知甲方,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; | |
11、乙方变更行程或取消合同,未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的,应当按照团款用总额的30%支付违约金,并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; | |
12、如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项目、团款分项及团款结算单价发生变更,余款以双方确认的《接团结算表》为准。 |
报名须知
备注